close

  跟老婆吵架了,作為男人,發泄的途經可能是獨自一個人喝悶酒,也可能是找一幫朋友嗨。
  但是有這麼一位哥們,他是這麼做的:故意酒駕,開著越野車進交警隊自首。
  為此,他說,“我就是想“進去”求幾日清閑!”
  突發:

  交警隊開進一輛越野車

  車主喊著,我酒駕了要自首
  前年9月20日晚上,夜幕已降臨。
  在江東交警大隊門口,一輛剛處完警的122警車回到交警隊門口。
  門衛打開了移動門,122警車隨後進入,但就在警車進入交警隊大院後,一輛陌生的越野車也趁機跟進了交警大院。
  越野車進入大院後,車主立馬衝下了車並大喊:“我酒駕了,我來自首!”
  執勤民警看到這一幕,還真有些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。但聽對方這麼說,民警也只能依法將其帶到交警大隊進行調查。
  而在進行酒精呼氣測試過程中,這位車主卻始終不配合交警的工作,一連吹了好幾次氣始都沒有成功,民警只好把他帶到李惠利醫院進行抽血檢驗。
  檢驗結果表明該男子的血液中酒精濃度含量已經高達172mg/100ml,屬於醉酒狀態。
  第二天,這位車主就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寧波市公安局拘留。
  事後,民警瞭解到男子姓徐,還真不是盞省油的燈。徐某44歲,寧波人,原本經營著一家公司生活富足,但因為14年前接觸到毒品,徹底改變了他的人生。
  2004年,徐某因吸食毒品被拘留,後第二次吸毒被髮現就直接送去了強制戒毒。
  屢教不改的他在2006年5月又因為吸食毒品被抓,結果被勞動教養一年六個月,而在2011年,他又闖禍了,那一次,是因醉酒駕駛被治安拘留。
  緣由:

  看守所里

  他說“進來”是想清閑幾天
  對於徐某為什麼要主動撞上槍口,民警一直有些想不明白,直到徐某的獄友們說了一些和他交談的事。
  徐某告訴他們,自己家裡有名妻管嚴,那段時間就是因為跟老婆吵架,不想回家,想來看守所清閑幾天,這才醉酒開車去交警隊自首。
  對此,民警又從徐某妻子那裡瞭解到,徐某由於父親患了癌症壓力比較大,在一年半以前出現了被害妄想的癥狀。
  民警當即決定為徐某進行精神病鑒定並對其採取了取保候審的決定。
  徐某妻子說,當她發現老公精神狀況有問題時,曾在一個星期之前陪徐某去過醫院心理科看病,而當時醫生則表示徐某的癥狀已難以溝通,應前往精神科問診。
  最終經鑒定,徐某的確患有精神分裂症,其作案時的精神狀態符合“精神分裂症”的診斷標準。
  但鑒定同時也顯示,徐某在作案時,並非完全受病情控制,而是主觀上有動機,因此徐某被評定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(指刑法中規定具有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,但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的主體)。
  民警調查發現,這已經不是徐某第一次乾這樣的荒唐事,2011年的那次被治安拘留酒駕也是徐某喝酒之後前往交警隊自首的。
  據此,江東檢察院於2014年2月以危險駕駛罪將徐某訴至法院,前天,江東法院判處徐某拘役一個月十二天。
  法官解釋:

  患有精神分裂症

  為何還被判刑?
  一般,我們認為,如果一個人患有精神分裂症,那麼他就可以不用被判刑。
  但實際上,法官說,是否判刑主要還得根據患者違法當時有否責任能力。
  如果經過鑒定,患者在違法當時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,那麼即使實施了危害了社會的行為,也不能成為犯罪主體,不能被追究刑事責任。
  但如果鑒定,患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能力,那麼就會被認定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。那麼就要承擔刑事責任,但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。
(原標題:故意醉駕去交警隊自首這哥們說,想“進去”清閑幾日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ua70uaqzv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